吃過期17小時的便當卻有科學正當性!推主用化學物理科學推論「還沒過期」結局讓網友笑翻

相信各位都有遇到食物過期的經驗,有時擺著一時忘記就超過保存期限了,很多人抱持著不浪費的心態硬著頭皮吃下去,多少有「過期一點點」沒關係的想法。

日本 X 日前出現一則超狂話題貼文,一名推主「Bi」發文自爆自己吃下了一個「消費期限超過17小時的便當,但他沒有驚慌,而是用一連串嚴謹(?)的化學、生物、物理知識,試圖科學化推論這個便當「其實還沒過期」。這串又中二又認真的推文引發熱烈轉發,讓不少網友稱讚他的實驗精神。

事情是這樣的,推主「Bi」表示自己把這個「消費期限超過17小時」的便當到期前6小時就把它冰進冰箱,而冰箱溫度平均比室溫低了大約15度。

他引用「阿瑞尼士方程式」來計算反應速率下降幅度,推論:「在低溫下化學反應速度會變慢,大約只有原本的1/3,那麼實際等於才過了5小時40分,還在6小時內喔!

接著他興奮表示:「有讀化學真的有差~幫了大忙。

Bi 隨即展開自我挑戰,補充表示:「酵素反應不一定遵守單純的化學反應邏輯,酵素有自己的最佳溫度,要是冰箱溫度也能讓酵素運作的話,那我上面的推論就不成立了……所以下次還是謹慎一點才對。」

接著又補上一句:「生物也有讀真的太好了~

其後又補充::「如果酵素反應速度在冷熱溫度下差不多,那反應速率可能是由『分子碰撞頻率』主導,那樣又會回到阿瑞尼士方程式……」

又補上一句:「生物化學都有讀真的太好了~~~

然後他繼續深入地說:「不過話說回來,雖然分子碰撞頻率會變,但酵素降低活化能障礙的特性,可能會讓實際反應速率跟理論不一樣。總之啊,不要隨便吃過期的東西這種事還是要記起來啦。」

最後補槍:「物理也有讀真的萬幸。

硬扯一輪之後,在幾經科學攻防後,Bi 最後拋下一句:「只要腸胃夠強,什麼消費期限都不是問題。不要養成一吃壞就倒下的軟腳人!吃掉不浪費還能練免疫力,不准不吃!

甚至還感謝起遠古人類:「感謝人類在文明之前就能吃東西的本能~

不到20分鐘,Bi 更新最新戰況:「啊不行,肚子開始痛了,完蛋。」最後他感嘆:「半吊子的科學知識根本無法戰勝大自然……我現在好想被專業人士揍一頓。」這波理科型精神勝利法,最終仍敵不過過期便當的威力阿...。

這串推文像連載一樣科學推進,最後自爆敗北的劇情讓不少網友笑翻:「這種認真分析的蠢理論我超愛」、「整串像衝浪一樣的理科腦思路,超順超爽」、「我就為了看這種東西才上X」、「講一輪科學,最後靠意志吃便當,這什麼超展開」。

也有理性派提醒:「消費期限是『在標示保存條件下』的保障喔,別拿自己身體試毒。」

這邊也給大家小知識補充:消費期限 vs. 賞味期限怎麼分?

消費期限:表示食物「安全可食用」的最後日期,通常用在便當、三明治等生鮮食品。

賞味期限:則是「風味最佳」的建議期限,超過了也不一定壞,但口感可能會變。

當然保存方式也很重要,至於像推主這種充滿實驗精神的做法,雖然很中二,不過成為網友爆笑話題才算是了得了吧 www。

新聞來源: toget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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