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數位遊戲法案引業界反彈 E3 擁有者、「停止終結遊戲」駁斥「永久伺服器」說法

加州擬議中的數位遊戲消費者保護法案 AB 1921——又稱「保護我們的遊戲法案」(Protect Our Games Act),近日引發遊戲產業與消費者權益團體之間的激烈爭論。該法案主張,若付費數位遊戲未來停止線上服務,業者必須提供可繼續遊玩的替代版本、修補更新,或向消費者提供退款,以避免玩家購買的遊戲在服務終止後變得無法使用。

根據目前法案內容,遊戲公司若打算終止線上服務,必須提前 60 天通知數位遊戲持有者。服務結束後,業者則需在數種方案中擇一執行,包括提供替代版本、發布讓遊戲在離線或服務終止後仍能正常遊玩的更新,或依照法案規範提供退款。不過,該法案目前仍未正式生效,仍需經過後續聽證與投票程序。

以擁有 E3 遊戲展聞名的娛樂軟體協會(Entertainment Software Association,簡稱ESA)已公開反對這項法案。

ESA 在提供給《ABC10》的聲明中表示,許多遊戲仰賴持續變化的技術、授權內容與線上系統,AB 1921 可能迫使開發者將有限時間與資源投入維持舊系統,而不是創造新遊戲、新功能與新技術。ESA 認為,該法案沒有反映當代遊戲實際運作方式,若設下過於嚴格的規範,最終可能導致玩家獲得的新穎與創新體驗減少。

提出法案的加州眾議員克里斯·沃德(Chris Ward)則強調,這項提案核心在於消費公平。他表示,加州消費者在支付相當費用購買或註冊數位遊戲時,應該能對自己合理期待獲得的內容畫出界線,而產業也應確保相關服務不會在毫無補救措施下消失。沃德指出,這是一個關於公平性的問題。

面對 ESA 的反對,消費者權益運動「停止終結遊戲」(Stop Killing Games)也作出回應。該組織總幹事莫里茲·卡茨納(Moritz Katzner)表示,這與歐洲正在發生的爭議本質相同,都是草根消費者運動要求基本的產品生命週期終止保護,對上試圖維持既有控制權的產業遊說團體。他批評,業界希望保留一種權利,也就是販售日後可能被變成無法使用的遊戲,同時仍掌握控制權。

卡茨納進一步指出,AB 1921 的適用範圍其實相當狹窄,只針對未來推出的付費遊戲,並提供業者多種選擇,包括保留一般使用功能、修補遊戲,或向購買者退款。他強調,業界希望外界以為這是在要求「永久伺服器支援」,並會帶來無止境的成本與複雜問題,但事實並非如此。

他表示,法案真正要求的是一項更基本的原則:如果公司向消費者販售付費遊戲,就不應在日後讓遊戲的一般使用功能被摧毀,卻不提供通知或補救措施。隨著數位遊戲、線上服務與產品保存議題持續升溫,AB 1921 也可能成為遊戲產業未來商業模式與消費者權益之間的重要攻防焦點。


來源: Eurogamer.net